对居住在北京市丰台区苗圃东里小区的居民来说,多次出现的高空抛粪现象成为大家哭笑不得的一件事。北青-北京头条记者6月10日从小区物业和居委会工作人员处获悉,已经锁定了抛粪的可疑人员,警方取走监控,正在进行调查。
爆料
楼下频现高空抛粪 居民出门提心吊胆
“苗圃东里小区高空抛掷排泄物有很长时间了,最近一周非常频繁,几乎每天一次。”有居民在网络上爆料称,“希望相关部门抓紧处理,还居民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居民拍摄的视频看到,在楼下的多个位置,出现过装在塑料袋内的排泄物。
记者从9号楼住户杨女士处了解到,高空抛撒排泄物的情况在两年前就断断续续发生。从2021年6月4日开始每天都要扔一到两次,排泄物坠落地点就在杨女士家车位旁边。对方用方便面袋或者塑料袋包裹,直接从楼上扔下,掉在地上的污物会溅到旁边的车身上,甚至有一次直接砸在楼下私家车的风挡玻璃上。
杨女士告诉记者,排泄物出现的时段不固定,有时早上8至9点扔一次,下午不定时扔,有时凌晨3点多也会扔。为了防止车辆被溅上排泄物,杨女士还特意给自家汽车套上车衣。
“报了好几次警,警察也来走访过,动静挺大的,对方肯定知道,不但不收敛还扔得更频繁了。”杨女士这样告诉记者。
6月10日上午,记者来到苗圃东里,多名居民正在讨论小区内的高空抛粪事件,对此进行谴责。
“好好的小区,有人非要往楼下扔粪便,真的很恶心,而且也不安全呀。”居民张女士介绍,具体发生多长时间多少次,大家已经数不清楚,平时走到9号楼下面都会非常小心,害怕自己被脏东西砸到身上。
另一居民带着记者来到“案发”地点查看现场。“每天在楼下提心吊胆的,昨天早上7点多我遛狗时走到这里,就发现又被人扔下来一袋粪便,现在虽然被清扫过了,还是能看到痕迹。”这名不愿具名的男性居民表示,根据扔下来的位置和状态,不少人都认为是9号楼高层住户所为,但一直无法查清楚到底是谁干的。“扔得很是频繁,这么做损人不利己,实在是不道德。”
居民均表示,希望早一点将“作案”者找出来,交给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物业
加装对空摄像头 已经拍下可疑人员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在现场采访时注意到,针对小区内的高空抛物现象,物业已经在显著位置张贴“通知”:“近期接到居民多次举报9号楼南侧有人高空抛掷排泄物。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还会造成许多安全隐患,对他人的人身安全也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严重的高空抛物行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为杜绝此类现象,特在物业办公室北侧安装对空高清摄像头,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将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记者在小区内找到了物业的一名周姓负责人,他表示,小区内的“通知”确实为物业张贴,目的是劝阻高空抛粪行为。针对居民反映的这一问题,物业很是头疼,向有关部门请示后,决定安装两个对空摄像头。
记者注意到,在9号楼的东南方向,确实有两个新近安装的摄像头,监控指向可疑的高层位置。
“不是每天都扔,只要物业发现有可疑物品被扔下来,我们就调取监控。”周先生介绍,近期安装的监控摄像头确实发挥了作用,“今天已经查出来,监控拍到了(有人抛掷粪便的场景),证据转交警方处理,目前派出所还在调查此事。”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小区所属苗圃东里社区居委会了解到,关于居民反映的高空抛粪现象,社区正在帮忙了解,也已经协调物业工作人员将监控录像反馈给警方,对此事正在继续关注中。
案例
有人图方便有人为报复 高空抛粪曾在多地出现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梳理相关报道发现,高空抛粪现象由于一般不会造成致人伤亡的严重后果,但会让他人恶心反胃,影响心情,所以成为部分心理不健康者的报复举动。
2021年6月8日,广西柳州市民邹女士报警,她家的窗台上又出现楼上住户抛下的粪便和破旧衣物,这已是第十次。邹女士自从有人高空抛粪便后,再不敢打开窗户,让她的心情大受影响。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其他楼栋也曾发生高空抛物事件,一名业主曾被抛下的粪便砸中,物业正在考虑增加摄像头,以震慑不文明行为。
2021年5月31日,有媒体报道,上海青浦一名女子为图方便,每天都将粪便从4楼抛下,这一行为被监控拍到。随后,城管执法人员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处罚,民警也对该女子开展了法制教育。
2018年8月,湖南长沙一男子仇富心理作祟,频频“高空抛粪”意图破坏他人生意,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天。
律师
高空抛物有违公德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北京骅之韬律师事务所董晶晶律师认为:新闻报道中的高空抛粪行为不仅有违社会公德,还会导致民事侵权责任的产生,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
首先,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如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自2021年3月1日起,高空抛物罪已作为刑事犯罪罪名予以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高空抛物罪为: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具体到本案中,从民事角度来看,如果高空抛粪行为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失,在可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受损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受损害人有权要求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如居住在该栋建筑物中的房屋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等给予补偿。从刑事角度来看,高空抛粪行为人很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
其次,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的提供者,除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尽量防止高空抛物行为发生外,在辖区内发生此类行为时,还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在获取相关证据时,及时向公安机关转交。
最后,董律师提示,要解决高空抛粪等高空抛物问题,最根本的还是要使公民心中有法。物业公司在提供日常物业服务时,还可进行相关的法治宣传及道德宣传,使行为人意识到其高空抛物行为可能引发的危害,以及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董振杰 实习生 宋雨晴 孟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