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一市民遭遇路面塌陷连人带车陷进坑里 车辆受损谁担责?-无尽站群
呼市一市民遭遇路面塌陷连人带车陷进坑里 车辆受损谁担责?
黄先生说事情发生在7月20日晚上9点多,当时他准备把车从呼市三十中北门西侧的路边开走,结果刚行驶了不到10米就看到车的右前方有一个大坑,于是黄先生往左打方向避让,结果黄先生的车往左陷了下去。
黄先生:“下面是空的,车直接陷下去了,当时轮胎就炸了。”
发生事故后黄先生的车已经无法启动,他下车查看发现车辆左前轮陷进了一个长约60厘米、宽约40厘米的坑里,地砖已经下沉。 黄先生说当时他也报了警,交警到现场查看后告诉他这不属于交通事故,塌陷路面附近有一个写着“供排水”字样的井盖,通过12345联系到了供排水公司。 黄先生:“当日晚上11点半左右供排水过来拉开井盖查看发现里面有电缆,估计是电缆施工之后没给修复。” 黄先生说,当时供排水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塌陷的地方不归他们,可能归供电部门。
呼市供电局金桥分局工作人员 特日根:“盖完公园为了美观,市政出面把这个作为土建的活,包括井、路面,我们进行了电气的连接部分,环网柜、电缆这些,土建部分还有井、路面都是市政进行的工作。” 呼市供电局金桥分局工作人员表示道路下面的电缆确实是他们铺设的,但路面修复由市政负责,黄先生又联系了赛罕区住建局。 呼市赛罕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一般这种项目谁修的就是谁负责,我们市政修路不能管人家的井和电缆对吧,大家都是各做各的工作。” 黄先生的诉求就是把车修好,但现在事故相关方都找到了,却都说和自己没关系。 供电和市政都表示黄先生车辆的损失不应该由他们承担,我们一起来听听律师的建议。 对于黄先生应找谁赔偿损失,律师表示首先应明确路面的权属,作为受损失的一方,黄先生只需要找到路面的管理和使用方即可。对于目前各相关方都说和自己没有责任的情况,律师建议黄先生可以把各方作为被告共同起诉。
截至目前黄先生表示自己的车还在维修厂,呼市赛罕区住建局的工作人员给他打电话说会同呼市供电局进行协商划分责任,让黄先生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