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用户权益保护问题,《规定》明确了对于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用户权益保护要求。
一是算法知情权。
要求告知用户其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情况,并公示服务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图和主要运行机制等。
二是算法选择权。
要求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用户选择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相关服务。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选择或者删除用于算法推荐服务的针对其个人特征的用户标签的功能。
三是针对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劳动者、消费者等主体提供服务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作出具体规范。
如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应当便利老年人安全使用算法推荐服务,应当建立完善平台订单分配、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相关算法,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2016年8月1日正式施行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1月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不得通过虚假宣传、捆绑下载等行为,或者利用违法和不良信息诱导用户下载,不得通过机器或人工方式刷榜、刷量、控评,营造虚假流量。
图源: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征求意见稿指出,应用程序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的,应当对申请注册的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身份证件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
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冒用组织机构、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虚假注册的,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程序提供者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各项义务,严格落实未成年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和登录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用户提供诱导其沉迷的相关产品和服务。
围绕个人信息保护,征求意见稿要求,从事应用程序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公开处理规则,遵守必要个人信息范围的有关规定,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要求用户同意非必要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
在应用程序分发平台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对申请上架和更新的应用程序名称、图标、简介、信息服务、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行为等进行审核,发现与注册主体真实身份信息不相符的,特别是违规使用党和国家形象标识或者假冒国家机关名义的,不得为其提供服务;发现含有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的,存在数据安全风险隐患、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的,或者损害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停止提供服务。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建立应用程序监测评估机制,提升技术能力和管理效能,坚决打击网络黑灰产,防范下载量、评价指标等数据造假行为,不得以虚构下载量、编造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来源: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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