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加强平台监管,防止“大数据杀熟”》。文章提到,大数据杀熟,是商家在利用消费者的信任和信息不对称套取超额利益,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背离了公平诚信的价值原则,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而大数据杀熟难以杜绝的原因在于该行为“具有一定隐蔽性,除非消费者十分警惕,否则很难发现;一些平台凭借信息优势地位,以时间地点不同价格会浮动、针对新用户有优惠等理由,为大数据杀熟的行为辩护,只想蒙混过关,不想改正;消费者的维权渠道也不够畅通,以诉讼方式维权费时费力,用户对算法决策缺乏技术层面的了解,也导致举证极为困难”。
因此,针对大数据杀熟,“要切实优化监管举措,多管齐下,改变‘人人喊打又办法不多’的局面”。
文章强调,大数据杀熟,实质就是经营者对算法的滥用。真正解决这一问题,归根到底还是要做好对平台的监管。个人信息保护法在法律层面上对自动化决策进行了规范,但相关规定还需进一步细化。要拿出更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措施,促使平台切实履责。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应主动作为,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做好相关执法查处。
文章还谈到,治理大数据杀熟事关消费者利益,必须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要为消费者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可以在各类消费平台上建立“一键维权”等机制;针对举证难问题,相关部门不妨提供一些技术支持,帮助消费者寻找、固定证据;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应做好相关知识普及,提高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并为消费者维权提供帮助。
文章最后总结到,网站平台和相关企业要想获得长远发展,形象和信誉至关重要。用户一旦发现自己被歧视对待,就会抛弃这些不良平台。诚信、平等地对待每一名消费者,将依法依规掌握的消费者信息应用在改进产品和服务上,在良性互动中实现互利共赢,才是数字时代平台企业的长远发展之道。
与传统时代相比,互联网时代的商业环境也发生了剧烈变化,其中变化最明显的是信息不对称的减少,在传统商业中,商家处于明显优势的一方,而在互联网环境下,这种优势正在削弱。
与此同时,广大消费者、用户也在觉醒的途中,变得越来越聪明,“货比N家”。相信很多商家可以明显感觉到,靠产品获利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若商家想要留住客户,把“头回客”变成“回头客”,更需要做的是满足用户衣食住行方方面面的需要需求。
在赋能各行各业中小微企业商户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在与中小微企业商户共享数字时代红利的同时,无界SaaS始终以“打造公平贸易、推动社会诚信”为核心使命与理念,坚持“去平台中心化、分布式自主经营”的战略,为企业商户开发专属的APP、小程序、H5,并提供整套解决方案,助力企业商户提升经营维度,从原来的经营产品、经营服务转型为经营用户,满足用户的需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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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大数据杀熟”乱象,除了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执法力度加强外,企业守法合规、诚信自律更为重要。真诚建议所有企业商户,敬畏法律、遵守法律,规范自身经营管理行为,用心经营用户,实实在在帮助用户提高满足感、幸福感,不断创造新的价值。
大数据本身无罪,杀熟“有罪”。谁是真正以用户为中心,谁在为了一时之利而践踏用户的利益,谁利用技术投机取巧、垄断资源和数据......相信在大家雪亮的眼睛中,一切都会渐渐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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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综合人民日报、国新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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