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
_ | 高温津贴 | 防暑降温费 |
针对人群 | 室内外高温作业一线职工 | 高温期所有职工 |
支付方式 | 现金支付 | 现金支付或发放物品 |
归属类型 | 属于职工工资组成部分 | 属于福利不计入工资总额 |
进行健康检查
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资料图)
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享受工伤待遇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劳动者一旦中暑,本人或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由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应由企业承担;
● 职工因中暑等工伤进行治疗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标准支付工资及相应补贴。
举报投诉渠道
对违反《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关于高温作业期间工时、工资支付、高温津贴以及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拨打12333热线电话或到劳动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人日报客户端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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