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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男青年“碰瓷”酒驾车辆,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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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但是还是有人心存侥幸……
不法分子设局巧“碰瓷”,害人害己不悔思,
仍然有人结伙壮胆以身犯险……
随着节假日聚会增多,
市民驾车出行、酒后侥幸驾车的情况
也明显增加。
近日,于都法院审结了一起
两名“90后”男青年
专门“碰瓷”酒驾车辆的案件。
被告人赖某、谭某因经济困难,商议以“碰瓷”方式,分工协作,共同敲诈酒后驾车司机。
俩被告人为了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专门在酒吧门口盯梢酒后驾车的人员,一旦发现有人酒后驾车离开,他们便一路驾车尾随,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他们抓住司机酒后驾车害怕走正常报警程序、一般愿意私了的心理,强行向被害人索要高额赔偿款。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被告人赖某、谭某共同作案3起,诈骗得款2.88万元。
于都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赖某、谭某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故意与酒后驾车司机发生交通事故,以报警处理相要挟,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赖某、谭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赖某、谭某主动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法院最终以敲诈勒索罪各判处被告人赖某、谭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法官提醒
01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拒绝酒驾,劝阻酒驾,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负责,让“碰瓷党”没有可乘之机;
02
如果觉察对方有“碰瓷”之嫌,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拍照、录像,保存证据,并及时报警,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再此提醒广大司机,想要避免“酒驾碰瓷”的话,牢记酒后别开车,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不要给不法分子任何可乘之机。
原标题:《90后男青年“碰瓷”酒驾车辆,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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